广州海珠区凤阳街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2-03-31 04:17:32作者:未知

广州海珠区凤阳街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凤阳街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1.不宜接种疫苗的情况

  ①已知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

  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④处于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

  ⑤接种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不良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2.其他注意事项

  ①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和发热者,需经医生评估后延迟接种。

  ②糖尿病患者及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需慎用。

  ③血小板减少症及任何凝血功能障碍患者,肌肉接种后可能会引起出血,需慎用。

  ④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 不同厂家的具体注意事项还需参照说明书。

  4.接种后需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

  咨询和联系电话:

  凤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2381323

  凤阳街泰沙社区卫生服务站 8407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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