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春节奉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点

更新时间:2022-03-21 20:20:08作者:未知

2022春节奉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点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告

  奉节县以下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放区城)。

  (一)永安街道禁放区域:朝阳社区、竹枝社区、滨河社区、羽声社区、香山社区、人和社区的全部范围。明月社区城市建成区。

  (二)夔门街道禁放区城:宝塔坪社区全部范围金公社区、瞿塘峡社区城市建成区

  (三)鱼复街道禁放区城:迎宾社区、步云社区、明良社区全部范围,茶店社区、康宁社区、新竹社区城市建成区。

  (四)西部新区禁放区域:清水社区、魏家社区、冒峰社区、胡家社区的全部范围,大槽村城市建成区。

  (五)永乐镇禁放区域;永乐镇酒溜村部分(幸福中学至永乐镇政府公路沿线)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有关管理责任单位应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规格和种类要求的烟花爆竹。

  五、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在璧山区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 C 级和 D 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 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g 、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说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

  八、对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迪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3日

图片来源:平安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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