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

更新时间:2022-03-31 04:24:23作者:佚名

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

附件1

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

员工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兹有 为本单位员工,该员工于2022126日至2022215日期间内在岗在职,未离开苏州市。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附件1: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模板).doc

  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在2022年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中,对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加分对象: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二、加分标准: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2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加15分。

  三、加分申请:申请人在2022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日前,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留苏工作证明和本人书面承诺(模板详见附件),可获加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出具证明的工作单位,原则上为申请人的在苏参保企业。以上细则由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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