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费迟交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3-31 04:35:36作者:未知

南京电费迟交怎么办

  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用户,供电企业应当及时催交

  1.居民用户自逾期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应当至少提前七天通知用户后,方可实施中断供电。

  2.非居民用户自逾期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应当至少提前三天送达中断供电通知书,并在中断供电前一小时再通知用户一次后,方可实施中断供电。

  3.对重要用户的中断供电,供电企业应当同时将中断供电通知书抄送电力行政管理部门。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日止。

  每日的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电客户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电客户

  1)当年欠费的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一元者按一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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