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对参保时间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3-21 20:30:03作者:未知

2020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对参保时间有要求吗?

  海口失业补助金申请

  领取失业补助金对参保年限没有要求,但是对办理停保手续的时间有要求,必须是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办理停保手续的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两类人员:

  1、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停保(不包含2020年2月及以前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重新缴费后再失业停保)、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停保时间以最近一次用人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的时间为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非因本人意

  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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