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适房上市确认书的作用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3-31 04:42:31作者:佚名

南京经适房上市确认书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政发[2008]116号),《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宁房管[2008]298号),《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宁建保字[2010]1131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应当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查确认,符合上市条件的,向申请人开具《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

  南京经济适用房出售所需材料

  1、转让方及原申请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

  2、转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转让房屋的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发票;

  4、被拆迁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时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转让方他处住房证件(房产证或公有住房租赁证);

  6、其他相关材料;

  7、受让方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