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完税证明模板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31 05:24:36作者:佚名

南京完税证明模板一览

  国家税务总局〔2018〕628号文《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税收完税证明》不再作为税收票证管理,不再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监制章”加盖的税务机关印章由“征税专用章”调整为“业务专用章”具体式样如下:

  

  网上开具的式样与办税服务厅开具的一致,加印电子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注意:

  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本文标签: 税收  票证  文书  税务  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