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报考过程中被其他单位录用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3-31 05:27:04作者:未知

广东省考报考过程中被其他单位录用了怎么办

  如果报考者在报名参加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报考者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广东省2020年公务员的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0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5年3月1日后出生)、硕士27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后出生)、博士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3)报考“2020年选调生”职位,应为应届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 产 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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