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广州开发区关于疫情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31 05:38:43作者:未知

疫情期间广州开发区关于疫情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

  关于工业百强和上市企业投保“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及保费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区出台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若干措施》(穗埔府规〔2020〕7号,简称“稳企6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支持驻区保险公司推出“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产品,保险期限6个月,每家企业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对投保本产品的工业百强和上市企业给予80%保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经研究,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3家保险公司承保综合保险。为便利企业并做好保费补贴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费补贴的企业名单

  1.2019年全区工业产值百强企业

  2.规模以上工业上市企业

  注:企业以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且企业投保综合保险的起保日期须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日之前(含当日)

  二、保费补贴方式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确认投保“综合保险”并向保险公司实际缴纳20%保费。

   2.80%保费补贴资金由保险公司向区金融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拨付给保险公司。

  三、保险产品主要内容

  1.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地点范围内由于发生法定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企业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造成在产品(限制造企业)损失、雇员工资、隔离费用及防疫费用支出。

  2.保险金额/赔偿限额:每家企业200万元,其中:

  (1)针对工资支出,以其隔离当月工资作为基准核算,每人每月最高赔偿限额6000元,疑似病例或一般被政府强制要求隔离的人员,最高赔偿期限14天,确诊病例赔偿期限自隔离日起至医院确认治愈止,最高赔偿期限6个月。

  (2)针对隔离费用,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隔离的人员每人每次事故赔偿1000元。

  (3)针对制造企业在产品损失,按照在产品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4)若被保险人所在区域疫情风险增加,被保险人为降低经营场所内的传染病风险所发生的合理防疫费用,赔付限额15000.00元。

  3.保险期限:6个月

  4.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2%,以高者为准。

  5.保费:每家企业10万元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投保的企业,可于3月26日前联系以下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人保财险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洁18666629664、李爽15626471949;

  平安财险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敏13527798333、林芹15915768243;

  太平洋财险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胜贤15920536438、孙娟13424125199。

   区金融局咨询联系电话:821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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