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5:38:51作者:佚名
政策内容:
2月13日天河区正式出台《》的第七条【应急保障支持】:
对疫情期间复工生产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适用对象:
对疫情期间复工生产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红外测温仪、口罩、防护服、医用手术衣、护目镜)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不含转产企业)。
申报流程:
(1)企业提交奖励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2)由区科工信局按程序审定后公示奖励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
工业信息科,联系电话38623113,邮箱:th_gxk@163.com
材料下载: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以及区内其他政策。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