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暂停受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12-30 16:40:52作者:智慧百科

佛山暂停受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的公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因2022年度账务结转工作需要,现定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并将于2023年1月4日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扩展资料

  佛山公积金异地转入手续

  在佛山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1、职工本人办理

  ①身份证;

  ②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①《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办理批量异地转入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②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经办人身份证。

  佛山公积金异地转出手续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本文标签: 异地  职工  佛山市  住房公积金  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