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广州花都区一次性就业补贴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5:40:34作者:未知

疫情期间广州花都区一次性就业补贴指南

  疫情期间广州花都区一次性就业补贴指南

  (一)补贴条件

  对春节期间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开工和复工人数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二)申领流程

  申请人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 年 月广州市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8)、《 年 月广州市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9),并提供以下材料:

  1.春节期间开工、复工证明材料(考勤表、排班表、签到表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开工、复工期间该职工的工资(补助)支付凭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附件10)和支付。

  (三)其他

  1.企业复工时间处于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春节期间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名单以市、区发改、工信等物资保障统筹部门明确的企业为准。

  2.本项目涉及复工、开工的职工含申请人单位职工,也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职业院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

  材料下载:

  附件8 年 月广州市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9 年 月广州市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docx

  附件10 年 月广州市 区一次性就业补贴汇总表.docx

本文标签: 广州市  附件  春节期间  疫情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