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初中学费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31 05:43:19作者:佚名

宿迁初中学费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及范围 收费文件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
(一)服务性收费
1寄宿生住宿费元/生·学期150仅限市区范围内城市学校。农村学校不得收费。《关于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宿价费[2011]110号);《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宿财教[2010]1号、宿教财[2010]1号);《关于明确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的通知》(宿发改收费发[2020]174号);《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生校服费和普通高中教材费标准的通知》(宿价费[2012]115号);《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规[2012]9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
2课后服务费元/生·学期最高不超过200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寄宿生参加托管类的课后服务不收费。
3伙食费元/生·学期按实收取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二)代收费
1秋季校服费元/生·套
小学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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