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3-31 05:52:17作者:未知

广州荔湾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加强专利商标服务窗口业务管理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74号)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疫情期间知识产权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专利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服务窗口面对面办理专利业务。提倡申请人、代理机构、社会公众通过网上办理各项业务。窗口办理业务的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一)办理专利申请业务可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或者CPC客户端,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通过纸件申请专利的,请将申请文件邮寄到代办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7楼,邮编:510070。

  (二)办理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缴费业务可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缴费,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者通过银行汇款缴纳。通过银行汇款后,在缴费信息补充系统填写缴费信息,网址:http://fee.cnipa.gov.cn。缴费成功后,广州代办处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收费票据。

  开户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账号:728957741939

  (三)办理专利费减备案、专利登记簿副本、批量法律状态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文档查阅复制等业务可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网址:http://cpservice.cnipa.gov.cn。网上提交申请后,还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的,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代办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别。

  (四)办理专利优先审查、专利技术合同认定业务请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办理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请先到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填写相关信息,再邮寄材料到代办处。

  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业务的,应认真填写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各类回寄文件能准确送达。代办处通过挂号信邮寄各类官方文件,并且已预付邮资。

  (五)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专线电话咨询和远程网上业务指导服务。

  专利申请、费减备案 :020-37656032, QQ:331945370;

  专利费用:020-87682780,QQ:477045989;

  专利权质押登记、实施许可合同备案:020-87688894;

  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020-87681417;

  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前置服务:020-87681948-103;

  专利优先审查及其他业务:020-87683599;

  24小时自动语音咨询:020-87681948;

  网址:http://amr.gd.gov.cn/ztzl/zldbcfw/

  (六)疫情防控期间,调整通知书发文和专利证书自取发文时间。已经在代办处开通“专用信箱”或专利证书自取业务的代理机构,可暂不按照《自取承诺书》约定的时间领取文件。2月9日前,代办处停止发文;2月9日后,领取文件时间请事先通过电话或微信与代办处预约,领取文件时请取件人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登记等工作。

  (七)已经在代办处窗口递交专利申请、专利登记簿副本或批量法律状态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或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还未到窗口领取通知书或证明文件的,不再按照约定时间到代办处窗口领取,改为由代办处统一通过挂号信邮寄。

  (八)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五零号公告办理权利恢复手续。

  (九)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疫情防治相关专利预审绿色通道,积极支持与配合疫情防治工作,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相关的专利申请,加快预审查。

  二、关于商标

  (一)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商标受理服务大厅现场受理服务,全面推行商标业务“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如无紧急特殊事项,请广大申请人员尽量推迟或延期办理业务,建议尽量采用网上系统办理业务。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网上申请等业务事项,请访问:http://sbj.cnipa.gov.cn/,咨询电话:020-83772305。

  (二)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服务窗口面对面办理专利预审、维权等业务咨询。办理申请主体专利预审注册、备案业务可以通过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网址:https://ippc.sipo.gov.cn/ippc-web-dzsq

  2.申请主体可使用线上电子申请系统、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和咨询。

  (1)预审资格备案咨询电话:020-32210166;

  (2)预审案件、进度咨询电话:020-32210160;

  (3)维权服务咨询电话:020-32219212;

  (4)司法鉴定:020-87681613。

  (三)为开办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和厂家申请商标建立绿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企业要开办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和厂家有需要申请注册商标,因疫情影响受阻的,可致电我局,我局将全力协助企业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手续办理。

  三、关于质押融资

  为配合疫情的防控工作,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亟需恢复生产却资金不足的现状,现采取应急措施。一是在疫情期间,我区如有企业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有任何困难和疑惑,可致电我局进行咨询。二是我区《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对获得广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补贴的企业进行贴息,以期有效减低我区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率。具体操作规则另行见申报指南的发布,届时可按要求申报。三是我区依托《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专利与商标投诉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专利或商标投诉的案件,若无紧急特殊事项,建议投诉人员尽量推迟或延期办理投诉事项。如需投诉,建议通过以下统一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线上投诉、邮件邮寄(拒收到付)等方式提交投诉材料。对投诉材料有疑问的可致电我局。确需当面提交投诉材料的,投诉人应当先致电我局进行预约,到我局指定的场所提交投诉材料,并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五、其他事项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0号3楼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办公电话:81295520,邮箱:lwzscqk@163.com。

  荔湾区知识产权企业QQ群:648545809(限企业添加,添加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和个人称呼)。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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