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州荔湾区人民医院孕妈妈产检指引

更新时间:2022-03-31 05:52:27作者:佚名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州荔湾区人民医院孕妈妈产检指引

孕妈妈产检指引

  亲爱的孕产妈妈及您的家人:

  目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高发期,为保障您的健康与安全,现将疫情期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产科产检相关事项温馨告知如下:

  1. 停经8周以内(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自测尿妊娠试验阳性者,若无阴道流血、腹痛等不适,暂无需来院检查,可自行家中多次验尿监测;直至停经8周左右请做好防护到医院行首次B超检查明确是否宫内活胎并预约11-14周之间的NT检查;

  2. 已预约11-14周的NT检查和20-24周的胎儿畸形筛查者,请做好防护按照预约时间来院检查,以免错过胎儿检查的最佳时机,检查当天找医生看结果并预约后续重要检查项目;

  3. 孕14-20周之间若无特殊不适,在可感知胎动情况下,家中自行监测胎动、血压、体重等情况,暂不需要来院就诊;

  4.孕24-28周的糖耐量检测、孕28-32周的超声检查,可以在此时间范围内同时行产检1次;

  5. 孕28-36周之间者,若无特殊不适,按原来预约的产检时间基础上适当延期1-2周到产科门诊就诊,期间家中自数胎动,监测血压、体重等情况;

  6. 孕36-40周之间者,若自觉胎动良好,无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无特殊不适,可在家中自数胎动,监测血压、血糖、体重等,等待自然发动;

  7.妊娠40周及以上者若仍未发动,按预约挂号时间来复诊;

  8.中央型前置胎盘者,请孕36周按预约时间来院就诊;

  9.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且孕37周及以上者,请按预约时间就诊;

  10. 妊娠合并症: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血小板减少的孕妈妈;妊娠并发症:如胆汁淤积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需要用药者,请按预约时间或者产科急诊就诊;

  11.产后42天的产妇如无异常恶露、腹痛、发热等不适,建议暂缓来医院救诊;

  12.我院产科急诊24小时接诊早、中、晚孕期有以下情况请及时就诊:(1)出现规律或不规律腹痛、阴道流血、阴道流水等异常症状;(2)自觉胎动明显减少或增多(孕28周以后);(3)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出现血压控制不良、头痛、视物模糊、恶心、呕吐等;(4)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者:①14天内有疫区或者患者接触史,舌下体温(不推荐腋下体温)超过37.3℃,伴有咳嗽、乏力等临床表现;②或者14天内有疫区或者患者接触史,体温正常,但有呼吸短促、胸闷或者经皮氧饱和度下降;③或者没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体温超过38℃,请及时到上级医院院发热门诊就诊

  13.如需住院,请配合医院做好以下几点:(1)请如实告知医护人员有无2周内武汉或湖北旅行、居住或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或其他可疑不适症状;(2)请固定一名陪人,有上述第1条情况者,请勿作为陪同人员来院;(3)请孕产妈妈及陪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4)请转告亲朋好友不要来院探视孕产妇及新生儿;(5)因产科门诊和急诊空间有限,请陪同家属不要进入产科门诊候诊区域

  特别提醒:

  1.新冠肺炎疫情时期,请孕妇注意生活方式的管理,严密自我胎动监测,互联网上医院咨询,如有异常请急诊就诊。

  2.疫情随时变化,以上安排可能根据国家和医院政策及时调整,请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战胜疫情,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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