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缓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2-04-01 06:02:21作者:未知

湖北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缓缴政策

  根据2022年3月29日发布的《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中的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如下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30人)以下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二、餐饮业、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中的社保缓缴优惠政策如下

  缓缴餐饮、零售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对餐饮、零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文旅体育业纾困扶持措施中的社保缓缴优惠政策如下

  缓缴旅游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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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保险费  失业保险  工伤  政策  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