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企业留岗留薪补贴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1 15:00:50作者:佚名

温州永嘉企业留岗留薪补贴申报指南

  依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永委发〔2020〕9号、永政发〔2020〕11号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

  申报对象

  (一)2020年3-6月期间,为湖北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为其支付月永嘉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的80%(1328元)以上工资的我县各参保企业。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除外。

  (二)人力资源企业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可享受。

  (三)申报员工2020年2月份应有企业社保参保记录(任一险种均可)。

  (四)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的员工,不符合享受条件。

  (五)“湖北籍”认定统一以身份证号码“42”开头为准。企业法人为湖北籍的,不符合享受条件。

  (六)若员工在两家企业分别参加社保的,只能有一家企业可以申报。

  每月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湖北籍参保员工人数乘以永嘉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的35%(581元)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申报时限2020年8月31日截止

  申报方法

  (一)一般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点击进入报名),企业“申报登录”后,在导航栏选择“奖补申报”,再选择“留岗留薪补助”项目,进行在线申报。

  (注意:上传的附件材料,企业法人必须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人力资源企业需向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进行预申报,现场提交或邮寄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4),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参保地人社部门指定工作邮箱。人社部门预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审核公示

  企业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成功后,人社部门将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应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

  (一)联系科室: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05室

  (三)联系电话:0577-57769255、57675979

  (四)联系邮箱:35762122@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永嘉县企业留岗留薪补贴申请表

  2.永嘉县企业留岗留薪员工工资发放表

  3.合作企业留岗留薪情况

  4.合作企业留岗留薪员工名单

本文标签: 永嘉县  企业  员工  湖北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