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医保转职工医保折算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4-01 17:03:46作者:佚名

温州城乡医保转职工医保折算标准是什么

城乡医保转职工医保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非从业人员,可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相关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按职工医保规定执行。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按 5 年折 1 年的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一档缴费年限其中,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城乡居民缴费年限不能折算为职工医保一档缴费年限。

  符合参保条件的复员军人、婚嫁迁入、归正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人员可以在 3 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能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职工医保费的退休参保人员,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可在 3 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不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从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出生当年按以下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出生 3 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出生 3 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材料城乡居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到社区(村)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

  学校、幼儿园应协同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参保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和保费代收工作,到辖区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标准后,将保费缴入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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