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什么情况下医保不报销?

更新时间:2022-04-01 17:30:39作者:未知

温州市什么情况下医保不报销?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1、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保不予报销;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医保不予报销。

  3、属于公共卫生,医保不予报销。重大疾病、传染病(例如:结核、艾滋病)等的预防工作,免疫接种等项目属于公共卫生范围;

  4、出国治病、境外就医,医保不予报销。

  住院天数和费用,谁说了算?

  为什么会发生患者被强制出院的情况?医保部门真的有这种规定吗?并不是这样——

  1、为防止过度医疗,卫生部门会对医院进行平均住院日的考核,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这种限制是对于整个医院的平均情况做出的考量,而不针对单个患者。

  2、现实中医院不合理让病人出院一般有以下原因:· 时间原因:有一些病人住院时间比较长,有些医院就会通过“一刀切”的做法要求病人先出院再重新住院,这是不合理的。

  · 费用原因当参保人住院费用超过了病种结算标准或均次定额结算标准,有些医院为了保证单次医疗不亏损,也会让病人出院。这也是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病种结算标准并不意味着医院整体就会亏损,因为有更多的单次结余情况。)

  3、以上不合理让病人出院的情况都是违反医保规定的。医保不能随意干涉临床治疗方式和手段。

  4、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做出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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