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热点问题答疑

更新时间:2022-04-01 21:01:28作者:佚名

温州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热点问题答疑

  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热点问题答疑——申领篇

  1.医保电子凭证领取的渠道有哪些?

  答: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微信、支付宝、金融机构APP等渠道。

  2.老人儿童不会操作手机,如何绑定电子医保凭证?

  答:家属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亲情账户”绑定医保账户上的“家庭成员子账户”,可以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权益,并可查询家庭成员的年度医疗费用。

  目前,除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银行APP暂未开通此功能。

  3. 亲情账户最多能绑定几个人的?

  答:5人。

  4.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亲情账户功能里给自家所有成员都填写提交了信息,之后其绑定的成员想自己再单独申请还可以吗?

  答:可以,亲情账号不影响绑定的其他成员单独申请账号。

  5.新申领的医保电子凭证界面,显示未参保?

答:新参保的人员,参保数据未同步到国家医保平台,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更新上传参保人员信息即可。

  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热点问题答疑——应用篇

  1.医保电子凭证正式启用后,去医院看病就可以不带社保卡了吗?

  答:是的,医保电子凭证正式启用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去定点医院(药店)就医时就可以使用手机上的电子凭证了。同时,考虑到老年人等群体看病就医的实际需求,原实体社保卡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增加了一种身份识别介质,更为方便。

  2.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因故无法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还能医保报销吗?

  答: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如遇故障发生,请您听从医院疏导,保持正常就医秩序。故障发生期间未能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您个人全额垫付后,可通过参保单位(或县医保服务中心)申请手工报销。在医保电子凭证启用初期,为确保您就医结算流程顺畅,建议您可以随身携带实体社保卡,以备不时之需

  3.社保卡预挂失或补换卡期间,医保电子凭证能否继续使用?

  答:可以继续使用。

  4.在一次就医结算过程中,可以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复合使用吗?如挂号时用社保卡、结算时用医保电子凭证可以吗?

  答:可以。

  5.就医购药时无法结算,提示[G002]参数[消息目的地行政区划]不能为空

  答:参保人员如果曾多个地方参保,申领1次医保电子凭证后,需在电子凭证参保地一栏切换成当前参保地。

  6.就医购药时无法结算,提示[G001]令牌token校验失败!

  答:电子凭证二维码是动态码,每分钟刷新1次,使用一次就失效。医保电子凭证展码打开时间过久会有上述报错,点击手动刷新即可。

本文标签: 医保  凭证  电子  参保  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