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骗保行为有什么法律规定?涉及多少即可入刑?

更新时间:2022-04-01 21:31:14作者:佚名

欺诈骗保行为有什么法律规定?涉及多少即可入刑?

  欺诈骗保行为有什么法律规定?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司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涉嫌犯罪,涉及多少即可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11月25日出具《关于我省执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将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常见的骗保行为还有哪些?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现金、串换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等非法牟利的;

  4、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倒买倒卖药品、医疗器械等非法牟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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