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渠道

更新时间:2022-04-01 22:00:43作者:佚名

温州永嘉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渠道

  温州永嘉县从10月份开始组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温州永嘉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或取得本县居住证的居民;

  (2)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在册学生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共同生活子女;

  (4)国家、省、市规定应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他人员。

  一、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

  1.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方式

  1.通过签约银行预存扣缴实现缴费(税务将在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5日期间实行批量征缴,请参保群众提前在签约账户中预存足额资金;已经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其他渠道缴费的不再重复扣缴)。

  2.通过支付宝、微信“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完成缴费:

  3.通过永嘉县内各银行窗口完成缴费。

  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温州银行8家银行永嘉县内各网点均可办理。

  4.通过税务缴费自助机完成缴费。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完成缴费后均可通过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税务缴费自助机等查询缴费记录和取得缴费凭证。

  二、筹资标准有变化

  2022年度筹资标准:1450元/人(含大病保险),其中个人自筹46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990元/人。

  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提高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都可以刷卡报销了,报销比例达到35%;同时住院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尤其是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较去年提升20%以上。

  四、资助参保人员有新增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现役军人父母、抚恤优待对象、县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无需个人缴费由政府买单。

  五、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无需申请

  我县在册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在县内所有定点医院和温州附属第一医院等6家温州市区公立三甲医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直接在医院实时刷卡结算,无需申请。

  六、特殊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因各种原因未能刷卡结算的特殊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参保人在自费结算后,回县医保中心窗口报销,需携带以下材料:

  1.患者身份证或市民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报销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2.原始发票、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参保群众是否还有其他渠道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2022年医保业务网点延伸到19个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农商银行(东城、南城、北城3个街道直接到县医保服务中心窗口或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群众可就近在农商银行窗口申请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

  同时,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也可受理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事宜。

  八、2022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到什么时候

  参保人2022年度的住院与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

  九、其他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不得重复享受待遇,重复参保且已在县外参保地报销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因打架斗殴、车祸等应由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在境外就医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3、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要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手续,再办理商业保险公司的报销。报销时要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县医保中心窗口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二楼B区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瓯北医保窗口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医保咨询电话:0577-57991299

  税务咨询电话:

  瓯北税务67351106

  桥头税务57757783

  上塘税务67115588

  乌牛税务67394009

  桥下税务67411651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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