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缴存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2 03:00:56作者:未知

佛山缴存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佛山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可申请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注: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2、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3、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㈠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网站,按照指引提交资料申报。

  网址:http://fsgjj.foshan.gov.cn/

  2.受理和预审。予以通过的,持资料到业务窗口办理,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

  ㈡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办理时限即报即办,需核查事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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