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服兵役注销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02 03:31:09作者:佚名

温州服兵役注销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 第五十九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家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注销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兵役机关出具的服役证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居民户口簿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应征入伍通知书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89990135

本文标签: 宋体  纸质  户口  公民  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