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2 04:00:21作者:佚名

佛山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佛山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无自有住房的职工,符合以下情况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2.租赁普通住宅;

  3.佛山市内无房产。

  注意:无房提取申报全程网报

  办理材料:

  ㈠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3.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㈡租赁商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3.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㈢无房提取(网上申报)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赁商品住房提交资料到业务窗口申报。

  2.无房提取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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