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改名字需要什么理由?附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4-02 09:01:08作者:佚名

在佛山改名字需要什么理由?附办理条件

  佛山姓名变更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受刑事处罚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

  在佛山改名字需要什么理由?

  首先,名字不是想改就能改的,需要有正当的理由!

  1.姓名登记必须使用国务院于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2.根据《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公民变更姓名申请,理由正当的,才予以受理。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

  ①被收养的小孩;

  ②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③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④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⑤经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⑥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⑦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⑧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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