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僵尸车如何处理?(附群众举报方式)

更新时间:2022-04-02 13:03:42作者:佚名

温州僵尸车如何处理?(附群众举报方式)

  温州公安交警发现“僵尸车”后会先查询车辆信息,并电话联系车主,让其及时挪走车辆,同时告知是否有违章未处理。接着,交警用油漆在轮胎和地面上做标记,便于后期检查车主在一个月之内是否有挪动过车。若一个月之内未挪动车,将按照“僵尸车”来处理,交警部门会将“僵尸车”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公共停车泊位给市民提供的停放时间是一个月之内,若长时间不挪车就要按照“僵尸车”处理

  针对排查出的因联系不到车主或已通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处置的“僵尸车”,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

  1.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三十日的,经公安机关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二百元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2.对已超过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但尚未超过三个周期的,或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违法停放,或逾期违法未处理,或交强险过期等符合法定拖车情形的(含停放在路内停车泊位内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将“僵尸车”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3.对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状态的,或为拼装的机动车的(含停放在路内停车位内),由公安交警部门将“僵尸车”直接拖移至机动车回收公司,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报废、拆解、回收。

  温州交警对于联系不到车主或存在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清拖!并严肃追查车源信息跟踪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参与举报!

  温州市路内“僵尸车”举报途径

  1、举报热线:110;

  2、“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警民互动”—“投诉建议”,提供相关信息。

  接收举报信息后,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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