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02 14:01:00作者:佚名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办理材料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备注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限省外参保接续人员)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被委托人提交

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基金转移接续

  适用对象:个人,允许个人代办

申请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社保统筹地区流动就业

申请地点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小编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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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温州市  申请者  参保  必要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