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电动车违规充电罚款新规(7月1日开始执行)

更新时间:2022-04-02 18:00:23作者:佚名

2022东莞电动车违规充电罚款新规(7月1日开始执行)

  2022年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禁止:在楼梯间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为其充电。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最多处罚5000元、个人最多处罚1000元

  1、对于电动车使用者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违者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2、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物业消防安全责任

  《实施办法》提出,物业应当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如物业违反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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