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教育局三月三放假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02 18:03:18作者:未知

2022桂林教育局三月三放假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22年“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全市中小学“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三),4月7日(星期四)正常返校上班上课。

  二、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十严格”和“五有”要求,严防疫情引入校园,坚守好校园防线。要把好校门关,严格校外人员进校管理,严控校外无关人员入校。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落实个人疫情防护“十严格”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地各校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师生分布情况,妥善做好“三月三”、清明节的放假安排,坚持错峰放假、上下学,分批有序组织人员入校、离校,“一人一档”建立入校、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做到入校心里有数、离校留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各地各校要做好因疫情不能返家师生留校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一律暂不返乡回家,建议广大师生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返乡的必须向学校办理审批报备手续,做好报备登记。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前后,各地各校严禁开展聚集性扫墓祭祀(含烈士陵园集体祭扫)等群体性活动。各类大型聚集活动、文艺演出活动等一律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人员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鼓励广大教职工清明节期间带头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祭拜活动,提倡从家族、家庭中安排少数代表错峰开展扫墓祭祀,或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亲人。

  四、从严治理违规补课行为。节假日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坚决杜绝以学生自愿留校自学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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