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2 19:31:31作者:未知
关于开展新冠疫苗加强接种工作的通告(2021年38号)
根据国家、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为强化全民免疫屏障,我县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工作。经县防控办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18周岁以上已完成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1剂次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员(有禁忌症的除外)。
二、接种时间
2021年10月19日-12月10日
苍南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汇总表
三、接种疫苗种类
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
四、接种注意事项
(一)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尽早前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接种前,要提前了解接种流程,保持较好的心理状态,不要空腹。
(二)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建议着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接种后,必须留观30分钟;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
(三)接种现场做好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可暂缓接种,待病情控制以后再行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可以有效提高自身抵抗新冠病毒的能力,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完成接种;12周岁以上无禁忌症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第二剂次的人群继续进行接种,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牢免疫长城!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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