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03 02:03:36作者:未知

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申请条件

  已经停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跨省流动就业、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需要将鹿城区本级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

本文标签: 宋体  温州市  城区  滨江  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