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企业复工申报攻略

更新时间:2022-04-03 09:30:56作者:佚名

佛山市顺德区企业复工申报攻略

  申请提前复工企业的条件

  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粤府明电〔2020〕6号文第一条明确的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申请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各企业要对1月9日后曾到湖北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包括湖北籍或其他省籍)严格落实通知其暂缓返回顺德,否则不予复工,并对相关员工做好登记,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动向。对1月9日后有湖北旅居或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由企业落实医学观察足够14天后,方能返回工作岗位,并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对其余返岗人员要掌握每名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返岗具体时间、来源地、健康情况,指定专人开展健康管理。

  (二)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按照“8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对春节期间处于连续生产状态的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镇(街道)指挥部要加强对其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

  报备程序及材料

  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镇(街道)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前复工备案表;

  (二)疫情防控承诺书。

  镇(街道)指挥部收到备案材料以后,对材料齐备的,应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中央驻粤及省属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镇(街道)指挥部办理备案。

  企业复工复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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