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声明书公证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03 12:30:11作者:佚名

佛山办理声明书公证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声明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军人证件。

  (2)港、澳、台同胞或侨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或护照;

  (3)外国人提供:护照,并附护照中文翻译(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2、声明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工商局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二)声明事项所涉及的有关财产权属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已拟定的声明书;

  (四)公证员根据个案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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