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乐平镇公办小学招生对象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2-04-03 13:30:39作者:佚名

佛山三水区乐平镇公办小学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2年三水区乐平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一、乐平镇户籍适龄儿童

  镇内跨校报读人户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父(母)或祖辈在报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材料。

  二、佛山市非乐平镇户籍适龄儿童

  佛山市非乐平镇户籍适龄儿童在我镇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儿童父(母)是乐平镇户籍;

  2、三水区非乐平镇户籍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乐平镇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儿童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乐平镇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儿童父(母)在我镇工作并在乐平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需连续到2022年2月,即社保时间计算至2022年2月止)。

  招生年龄要求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

  ▲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的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者儿童所在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

  ▲如发现在读生重新申请新生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注册或开学后发现的也需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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