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惠州居住登记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更新时间:2022-11-23 12:46:33作者:智慧百科

2022惠州居住登记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办理时间: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办理对象:进入惠州市居住的非惠州市户籍居民

  办理条件

  非惠州市户籍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惠州市居住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的情形: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1)《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之一: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县(区)内任一派出所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报人可到居住地所在县(区)内任一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当场登记办结。

  (2)自助申报。

  ①申报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报,公安机关自接收转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及登记工作。

  ②申报人可通过各类自助申报警务终端设备或租赁房屋、用工企业等已安装的广东省治安基础信息自助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公安机关自接收转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及登记工作。

  领取时间及方式

  (1)窗口受理的,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打印发给《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发现问题,有必要上门核实居住地址真实性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不予登记;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居住登记。如已录入系统的,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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