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福山区人才公寓租赁退出管理及相关责任

更新时间:2022-11-02 12:59:39作者:智慧百科

2022年烟台福山区人才公寓租赁退出管理及相关责任

  2022年烟台福山区人才公寓租赁退出管理及相关责任

  退出管理

  租赁期内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人才公寓:

  1.已调离福山区或不在福山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的;

  2.用人单位为其解决住房的;

  3.转借(部分转借)、转租(部分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4.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5.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无正当理由闲置人才公寓达2个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

  8.隐瞒居住人员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公寓承租资格的;

  9.引进签约的人才项目自房源分配之日起6个月内无进展的;

  10.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触犯刑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1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山区行政区域内新购置房产的;

  12.其他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行为。

  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所租人才公寓的,按照同期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公寓期间的租金。

  相关责任

  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省、市、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烟台市各类人才政策。

  房源咨询及看房热线

  福惠花园、紫薇花园:袁天丞 6356362

  新能源汽车孵化基地:赵培光 1865356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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