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重庆涪陵区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15 10:09:39作者:智慧百科

11月11日重庆涪陵区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在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和时间

  马鞍街道杨二坪社区河畔佳苑4栋,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荔枝街道兴中支路23号农行宿舍,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荔枝街道劝学巷2号住宅楼,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荔枝街道兴中支路24号附近坝坝面,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敦仁街道建涪路54号涪陵区衡生中医医院,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荔枝街道兴中支路23号天和大厦社区卫生服务站,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荔枝街道兴中支路23号附近涪陵张文诊所,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涪陵火车北站车务段机关楼,涪陵北车站宿舍楼,11月11日(星期五)21:30起。

  二、防控措施

  (一) 管控期间,上述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居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三)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四)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五)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未尽事宜,以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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