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垫江县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22 20:09:35作者:智慧百科

11月22日垫江县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垫江县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44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1个)

  包家镇安乐村4组烂团堡新村一至三栋。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三、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2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43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6个)

  桂溪街道集体社区北部新城

  桂溪街道松林社区西城雅豪片区:“新华街(烈士陵园路)-人民西路-桂西大道北段-西城雅豪北门巷道-新华街(烈士陵园路)合围区域(见图1)

  (图1)

  新民镇新民社区4组:“渝巫路新民新桥-新场路-更新路-向善西路-渝巫路新民新桥”合围区域

  新民镇七桥村1组部分区域:“新民南路191号-新民南路玉龙路口-七桥村桂溪河桥-新民南路191号”合围区域

  新民镇新民社区5、6组部分区域:“新民北路(白马庙路口)-渝巫路新民新桥-丫子滩-新民污水处理厂-新民北路(白马庙路口)”合围区域

  新民三鑫茗苑小区

  二、调整高风险区(10个)

  将桂溪街道松林社区青年巷9组安置房、盐业公司宿舍楼调整为“人力社保局宿舍-盐业公司宿舍-松林社区9组安置房”区域(见图2);

  (图2)

  将桂溪街道红光社区友业时代花园调整为“北新西路-保合隧道西出口-桂东大道-北门转盘-帝豪名门-丹阳路-天源街-北新西路”合围区域(见图3);

  (图3)

  将桂溪街道西街社区长安文化新城、天源街128号自建房、文化路26号、松林社区绸厂家属院调整为“人民西路(置地银座口)-新华街-文化路-人民西路(置地银座口)”合围区域(见图4);

  (图4)

  将桂溪街道南街社区蚕种场宿舍、凤山家园A区调整为“人民西路-杏林街-凤山西路-新华街-人民西路”合围区域(见图5);

  (图5)

  将桂溪街道田坝社区建兴路桂园小区B栋、电力公司宿舍楼调整为“桂东大道-牡丹大道-凤山隧道东出口-凤山公园边界-桂园山庄-人民西路-桂东大道”合围区域(见图6);

  (图6)

  将桂溪街道镇中社区老政府、滨江花园3栋调整为“南门口-南内街-东内街-北内街-书院街-桂溪街-工农北路-人民西路-南门口”合围区域(见图7);

  (图7)

  将桂阳街道南阳社区紫金豪庭、锦地小区、盛源大厦、云峰大厦、邮政家属院、豪门花园、南阳转盘林场家属院调整为“新华南街-南阳大道西段-滨河东路-工农南路-兴隆街-马蹄路-古城半山公路西侧-烟草公司北侧-工农南路-长安大道西段-新华南街”合围区域(见图8);

  (图8)

  将新民镇新民社区商业银行斜对面白云街调整为“新民气站-渝巫路新民新桥-民憩园-新民气站”合围区域;

  将新民镇新民社区小天使幼儿园旁边巷子2单元、豪庭名苑调整为“更新路(双河支路路口)-向善西路-渝巫路新民新桥-新民小学-更新路(双河支路路口)”合围区域;

  将新民镇新民社区粮站附近润生名苑调整为“新民南路-更新路-润生巷-新民南路”合围区域。

  三、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2日8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42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2个)

  桂阳街道南阳社区南阳转盘林场家属院

  桂溪街道集体社区科凯北部湾

  二、调整高风险区(1个)

  将桂阳街道南阳社区豪门花园7栋调整为桂阳街道南阳社区豪门花园。

  三、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2日0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39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3个)

  桂溪街道红光社区友业时代花园,新民镇南印寺村2组高家湾,沙坪镇沙坪社区新南街23号

  二、调整高风险区(5个,见图)

(垫江县桂阳街道高风险区调整图例)

  将桂阳街道春花社区国有林场B栋、温州商贸城18栋、东方新天地、工业园区春花1期安置房B栋调整为“牡丹大道-迎春河西岸-朝阳西街-朝阳南路-原垫涪路168县道-桂东大道南段-牡丹大道”合围区域。

  将桂阳街道月阳社区凤山菜市场、桂溪名苑3期C8栋、职中雅苑2栋、国税局家属院1栋、桂溪名苑1期、2期、桂溪华庭、桂溪豪庭、南城郦景、凤山菜市场城中村调整为“桂溪大道南段-凤南街-工农路南段-滨河西路-南阳大道西段-桂溪大道南段”合围区域。

  将桂阳街道新村社区渝东建材市场小区1栋二单元、电力新村4栋2单元、盛世华都、宇田山庄B区、天源街29号李氏综合楼、八一桥2组安置房、炭黑厂家属院2栋2单元、采输石油二公司2栋调整为“凤山西路-凤山东路-马蹄路-兴隆街-工农路南段-凤南街-桂西大道南段-凤山西路”合围区域。

  将桂阳街道西湖社区圣湖南庭B栋、翠湖名都5栋1单元、明月小区、西湖社区7组、尚品今典31栋调整为“明月大道南段-南阳大道西段-新华街南段-斑竹湾路-垫江监狱北侧-明月大道南段”合围区域。

  将桂阳街道天宝社区锦绣江都5栋、中央华府、松林小区调整为“明月大道南段-凤山西路-桂西大道南段-机关路-明月二路-南阳大道西段-明月大道南段”合围区域。

  三、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1日18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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