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乙类乙管后新冠门 (急) 诊医疗费用报销规定

更新时间:2023-01-16 20:03:02作者:智慧百科

天津乙类乙管后新冠门 (急) 诊医疗费用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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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月8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 优化新冠治疗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冠病毒感染参保患者在一、二级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职工医保80%、居民医保70%;在三级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 诊费用,按照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政策有效期:

  相关政策自1月8日起施行,先行执行至3月31日。

本文标签: 医保  乙类  医疗机构  相关政策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