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汕头创业租金补贴相关名词解释

更新时间:2022-11-14 18:48:33作者:智慧百科

2022汕头创业租金补贴相关名词解释

  1、初创企业:指在汕头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小微企业:指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等文件规定被划为相应类型的企业。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划型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库、工信部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等途径进行判断。

  社会组织:指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包括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等。

  2、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毕业5年内: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5年的特定时间段。

  3、资助对象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提出资助申请时须是在校或毕业5年内;资助对象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出资助申请时须是领取毕业证5年内。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材料时间为界点计算。

  4、登记失业人员:按粤人社规〔2021〕23号文失业登记有关规定的对象范围确定。

  资助对象属登记失业人员的,须先登记失业后成功创业。

  5、就业困难人员:按粤人社规〔2019〕8号文规定的对象范围确定,包括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康复人员、退役士兵(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以及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资助对象属就业困难人员的,须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成功创业。

  6、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7、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指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县城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和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8.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时间为界点计算。

  9.符合条件合伙创业的人员,只能以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申请人,其余人员不享受创业租金补贴。

  10.分公司不得申请本项补贴

  11.以创业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外)。

本文标签: 人员  对象  规定  年内  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