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怎么办理?附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10-28 16:26:35作者:智慧百科

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怎么办理?附办理指南

  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怎么办理?

  沈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

  二、参保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以后转移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到原户籍地办理参保。

  三、办理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特殊群体人员:重度残疾人(伤残一级、二级)、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等缴费困难群体,未在残联、民政部门提供名单中,需另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首选社会保障卡);

  5.《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单位

  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八、网上办理网址

  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9c5aa1c-654e-4f0a-8610-a67fa32a3369&taskid=600c26bc-8844-48ed-b89f-578e1843f66e

  九、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2.《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54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人社厅函〔2016〕206号)

本文标签: 城乡居民  参保  养老保险  复印件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