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有多少年 周朝建立了多少年
2023-01-30
更新时间:2022-08-16 07:01:57作者:佚名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出生在弗吉尼亚的一个较为富裕的种植园主家庭。他的祖父小托马斯·杰斐逊是从英国的威尔士来到弗吉尼亚的。小托马斯有三个儿子,其中第三个名叫彼得·杰斐逊,生于1707年,是托马斯·杰斐逊的父亲。
彼得虽然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但却酷爱读书。据说他不仅做事有主见,而且力大无穷,尤其偏爱户外运动,是个打猎专家和游泳高手,还是阿尔贝马尔县的土地测量员。在当时大量土地尚未得到开发的时期,测量员是当地政府最需要,也是最受人们欢迎的人才。
1739年他与弗吉尼亚殖民地最富有、最有权势和名望的伦道夫家族联姻,一跃成为当地富有的贵族之一。彼得居住的房子名叫夏德威尔,一座不太大的木头屋子,是他自己修建的,1743年托马斯·杰斐逊就出生在这里。在六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三,是长子。
杰斐逊从小就同黑人奴隶在一起生活。他家有100多个奴隶,他早年的玩伴几乎都是黑人,这使他从小就对黑奴的遭遇表现出同情。彼得对儿子的要求十分严格,他常教导儿子,自己能做的事,千万不要假手他人,父亲的教导对杰斐逊的成长及以后的生活有巨大的影响。杰斐逊14岁时父亲突然去世,这使他过早地成熟了。
根据遗嘱,他继承了父亲绝大部分的财产,但同时也负担起了教育幼小弟妹的责任。父亲去世后,杰斐逊先是进入阿尔贝马尔县一所由詹姆斯·莫里掌管的小学读书。在那里他不仅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和自然科学,还学习音乐,音乐后来成为他一生的嗜好。1760年他又进入威廉—玛丽学院深造,在那里,他结识了斯摩尔教授这个对他一生有着深远影响的人。
斯摩尔教授向他介绍了大量欧洲启蒙时期的哲学,包括弗朗西斯·培根、艾萨克·牛顿及约翰·洛克的理论,还经常带他到当时弗吉尼亚的总督福基尔的官邸参加聚会。这些聚会使年轻的杰斐逊大开眼界,他曾感慨地说:“在那里,我听到了我一生中所能听到的最有见地、最有理性和最富哲理的谈话。”
1762年,杰斐逊从威廉玛丽学院毕业后,进入著名律师威思的事务所学习法律。杰斐逊与威思可谓是忘年之交,他曾称威思是自己年轻时最爱戴的老师,一生中最尊敬的朋友,甚至将他视为“第二父亲”。
威思有很多的藏书,在事务所的五年时间里,杰斐逊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种知识,他通常每天凌晨5点起床,先阅读有关自然科学、伦理学、宗教和法律书籍,早晨8点至12点向威思学习法律;12点到下午1点,学习政治;下午学习历史;从傍晚到睡觉前,学习修辞和演说技巧。自身的努力加上良师的指点,使他很快掌握了后来从政所需的各项专业知识。
1767年,杰斐逊取得了律师资格,并在威廉斯堡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开业不久,业务便蒸蒸日上。在案件的处理中,他十分强调事实,以博学多识而闻名。他虽然没有突出的辩才,但对事实的陈述和对法理的透彻分析和理解,往往能打动陪审团,使辩护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