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部门提出“推动网络游戏等领域发展,优化审批流程改革,扩大网络游戏审核试点”

更新时间:2022-07-21 21:11:39作者:佚名

商务部等部门提出“推动网络游戏等领域发展,优化审批流程改革,扩大网络游戏审核试点”

今日(7月21日),商务部等2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由包括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在内的27个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包括游戏版号审批及发放在内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管理。中央宣传部是目前游戏出版的管理部门。

《意见》中提出了“对外文化贸易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文化服务出口在对外文化贸易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盖全国的文化贸易专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的目标。


目前,《意见》全文在商务部官方网站上可查

《意见》全文中共5次提到了“游戏”,分别是:

第二章“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总第五条:深化文化领域审批改革。聚焦推动文化传媒、网络游戏、动漫、创意设计等领域发展,开展优化审批流程改革试点,扩大网络游戏审核试点,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文物鉴定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文物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三章“培养文化贸易竞争新趋势“,总第七条: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发挥国内大市场和丰富文化资源优势,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建设,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开发。支持数字艺术、云展览和沉浸体验等新型业态发展,积极培育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游戏、数字电影、数字动漫、数字出版、线上演播、电子竞技等领域出口竞争优势,提升文化价值,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文物局、外文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章“激活创新发展新功能”,总第十六条: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加工等业务。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支持开展“两头在外”的数字内容加工业务,研究完善监管模式,鼓励企业为境外生产的影视、动漫、游戏等提供洗印、译制、配音、编辑、后期制作等服务。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文物、艺术品仓储、展示、交易和文物鉴定等业务。(中央宣传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广电总局、文物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五章“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总第十八条:加强国际化品牌建设。在动漫、影视、出版、演艺、游戏等领域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挖掘中华老字号、传统品牌、经典标识形象的文化内涵,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大创意开发和品牌培育力度,提升品牌产品和服务出口附加值。(中央宣传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外文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意见》总第五条中提到的“审核试点”,即为此前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州等地在内的地方出版局,国产游戏可在地方出版局进行备案而不需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进行审批。

《意见》总第五条中提到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则与“前置审批”(即当前的版号发布方式)相对应。

这是一个让人开心的消息。

今年4月,继2021年7月后停发的游戏版号再度恢复发放。截至目前,2022年4月后国家新闻出版署共发放了3批版号:4月11日发放45个,6月7日发放60个,7月12日发放67个——共计172款游戏获发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