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你疯了吗!我们怎么可能赢中国,我们可是西班牙啊!”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4 11:09:07作者:智慧百科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江北区登记注册经营,并在江北区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二)申报人应为2021年5月14日后到江北就业或创新创业的新引进人才,新引进人才认定标准为:首次参加工作,或未在重庆工作过首次从市外到江北工作的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江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不超过35周岁,且在近两年内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
2. 不超过30周岁,且在近两年内取得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学士学位,或教育部认证的QS排名前100位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
3. 不超过40周岁,且取得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
(四)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参加申报评选。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2月19日。
还有大家最关心的支持措施:
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江北英才计划”D类人才支持措施(可获得10万元安家资助、最高10万元安居支持等),硕士、学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人才可享受“江北英才计划”E类人才支持措施(可获得3万元安家资助、最高3万元安居支持等)。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
申报方式:关注“江北党建”微信公众号,回复“塔基人才”下载报名表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清单,并联系对应领域相关负责人进行申报(联系方式见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