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9 15:42:04作者:佚名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设置事项的通告
为加强春节期间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方便市民购买年货,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在城区部分区域,设置年货临时摊点。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
(一)店埠镇
1.石塘路
2.浮槎路学府花园西门
3.人民路景民游园巷人民路与太子山路交口
4.合蚌路与石塘路交口东北角
5.包公像北80米东侧
6.撮镇路荣华府B区前空地
7.撮镇路与草庙路交口西南角空地
8.撮镇路与长江东路交口北皖信公司对面停车场边空地
9.东庵街
10.人民路南侧四中对面
11.和平广场
12.龙泉路与公园路交口巴莉甜甜西侧
13.桂王路斌锋公园
14.桂王路与古河路交口东北角
15.桂王路与临泉路交叉口
16.桥头集路生活家广场
17.西苑路沿街辅道
18.西苑公厕两旁
19.长江东路斌锋观邸门前辅道
20.桂王路与沙河路交口东侧
21.桥头集路与沙河路交口西侧
22.美食一条街两出口侧边
23.浮槎北路与包公大道交口
24.镇北恢复楼西门人行道一侧
25.唐杨北路菜市场对面人行道一侧
(二)经开区
1.古河路菜市场两侧(龙脊山路路两侧人行道)
2.东方花园风情街
3.旺角超市门前小广场
4.西苑路小岛人行道
5.徽商农批与物流园之间规划路东
6.文一国际商业街与禹洲小区交界处(文禹路西)人行道部分。
(三)东部新城
1.恒大绿洲公寓楼北边通道
2.润和尚品商业街
3.站南路中心社区孝和堂南边人行道
4.山水路畅河家园一期北门人行道
5.琥珀名郡商业街人行道
(四)撮镇镇
1.南大街
2.中心街
3.富民街
4.圣行街
5.长乐大街
6.东方早城
7.和平路
8.幸福家园商业街
9.裕溪路沿线
10.东风大道沿线
11.学府路
12.共青路
13.青年路
14.唐安路
15.清华路
16.兴港路
17.池河路中海城商业街
18.青洛河路大费廉租房沿街商铺
19.东方樾府商业街。
二、设置原则、标准
1.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路面,不得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摊点前留出通道供行人通行;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2.所有摊点及沿街门店禁止在城区各路段摆设小吃摊点、设置露天烧烤。
3.禁止存有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游戏娱乐活动进入年货摊点区。
4.严禁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民间演艺娱乐活动。
三、设置要求
1.所有年货、对联、游戏娱乐摊点的设置时限为2022年1月25号(腊月二十三)至2022年2月6号(正月初六)为止。2022年2月7号(正月初七)起,所有摊点必须全部自行无条件撤离,凡违反规定的摊点,城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2.各摊点经营者要在上述指定区域守法经营,主动配合,服从管理。
3.春节期间,非机动车禁止乱停乱放,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4.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查处。举报电话:0551-67722191。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祝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告
肥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