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01 16:06:02作者:佚名
2022宁波海曙区直属初中报名+录取办法
招生范围
1.月湖街道、西门街道、江厦街道、南门街道、鼓楼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等八个街道内的区直属初中,招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1)区直属小学毕业生;(2)“户房一致”(房产证产权100%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本户主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的小学毕业生;(3)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就读区直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古林镇、高桥镇“户房一致”并属于爱菊艺术学校姚丰校区服务区的小学毕业生。
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并申请就读区直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主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各初中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初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初中不包括招收随迁子女的初中。
选报民办初中的,可以在本区内招生的民办初中(或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初中)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
现场审核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申请直升对口初中的区直属小学毕业生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申请非“校校对口”初中、跨区回原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组织各直属初中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所在地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报名资格核验的小学毕业生,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公民办初中录取基本流程
第一阶段:公民办初中同步录取
1.民办初中(或参照民办初中招生的公办初中)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优于第二志愿。
(2)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初中名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操作规则另定。市属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等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非本校民办初中(或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初中)招生。
2.公办初中录取
各初中根据“校校对口”方案,录取申请直升对口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海曙外国语学校、宁波市实验学校、雅戈尔实验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1.根据“校校对口”方案,录取申请就读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2.统筹安排“户房一致”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3.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统筹安排以下各类小学毕业生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已被公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作为民办初中补录对象。
其他说明
1.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初中部不再对外招生。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和赫威斯学校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或新芝迁建地块学校(暂名)初中部。
2.爱菊艺术学校鄮西校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宁波市第十五中学本部校区或爱菊艺术学校姚丰校区初中部。
3.储能学校转为区直属公办学校,老生继续在原址(海曙区粮丰街165号)就读直至毕业。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储能学校设置过渡期,2022年仍按原招生方式借址招收新初一学生,借址地为新芝迁建地块学校(暂名)(海曙区新芝路88号)。
4.2022年李兴贵中学暂停招收新初一学生,老生继续在原址就读直至毕业。
5.新芝迁建地块学校(暂名)(海曙区新芝路88号)今年9月建成投用,为区直属公办学校,初中部由储能学校托管,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
6.海曙区致和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7.丽园南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暂名)计划于2023年投用,为区直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初中部2022年借址孙文英小学气象路校区办学,招收孙文英小学气象路校区、孙文英小学气象路校区服务区内“户房一致”、鎏金府和海语天下已交付楼盘“户房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8.试行城乡教育“共同富裕”招生计划。2022年确定高桥镇为试点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在坚持对口就近基本原则、兄(姐)非择校入学,且初中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允许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