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医保参保条件

更新时间:2022-09-15 22:16:33作者:智慧百科

嘉兴医保参保条件

  一、举报医保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发生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流动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接续参保后须连续缴费满3个月,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我市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一)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地户籍,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三)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中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学生。

本文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  户籍  保险费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