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22-03-29 18:20:11作者:佚名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偿还组合贷款本息期间;

  2、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须预留1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3、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须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

  4、提取申请人须提供提取房产的“档案号/备案合同号/不动产受理编号”作为联网核查房产信息的有效依据。

  二、办理要件

  身份证原件

  《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婚姻信息无法核验的须提供此要件)

  提取申请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银行卡信息无法核验的须提供此要件)

  银行还款凭证(商业银行贷款信息无法核验的须提供此要件)

  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产信息无法核验的须提供此要件)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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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申请人  要件  配偶  户口簿  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