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报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0 10:09:31作者:佚名

企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报材料

  一、一次性待遇业务介绍

  参加乌鲁木齐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的,或人员退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更改国籍的),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申报一次性待遇。

  二、申报材料

  (一)退休人员死亡

  1、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申报人身份证原件;

  3、有明确死亡时间的相关材料原件。

  (二)在职人员死亡

  1、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死亡人员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

  3、《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没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不需提供;

  4、申报人身份证原件;

  5、有明确死亡时间的相关材料原件。

  (三)人员退保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注销证明(更改国籍申请退保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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